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两个垃圾桶解决分类是否可行?

文章来源: 深圳市三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人气:4502 发表时间:2020-10-26 10:22:32

  最近这些天,上海市民在垃圾分类这件事上可真忙坏了。


  按规定,从7月1日开始,上海开始正式推行垃圾分类,其中分为有害垃圾、可回收垃圾、湿垃圾和干垃圾四种,分类不当或将受到处罚。


  论文明程度和居民素质,上海市民在全国是当仁不让,选择上海作为试点毫无问题,但因为事情还是有些仓促,并且分类有些疑问,网上吐槽主要有以下问题:


  一是分类不清,尤其后面三种,经常出现混淆;


  二是垃圾投放规定时间,很多人上班早出晚归,搞到没法丢垃圾;


  三是新规定下,垃圾箱、垃圾点都需要重新投入,并且需要大量人力进行监督;


  四是居民对垃圾分类进行处理后,垃圾车装运等后续工作是否合乎规定,也有人表示疑问。



  对于居民来说,最困扰的还是垃圾如何分类的问题。曾有人借用小猪进行比喻:小猪吃了会死的是有毒垃圾,小猪能吃的是湿垃圾,小猪不能吃的是干垃圾,卖了换钱买猪肉的是可回收垃圾。


  这个比喻相对来说是比较恰当的,但也不完全准确方便。


  首先说有毒垃圾,这个是最容易区分的,通常是过期药品、油漆之类,这种因为危害大,所以居民也比较警惕。但通常来说,这种垃圾投放量很小,完全没有必要列入“四筒”之一,而只需在小区门口设置一个投放点就足够。


  对居民来说,真正的垃圾大头其实是厨余垃圾,包括菜叶水果食品之类,也就是四个分类里的湿垃圾。简单说,湿垃圾就是经过粉碎发酵后可以做基肥、不会污染环境的那种,这是区分它的最主要标准。目前的干、湿垃圾在这个问题上似乎存在混淆,由此造成了很多混乱。


  值得一提的是,厨余垃圾或者说湿垃圾不应该使用塑料袋,而应该使用可降解的垃圾袋,以便于直接进行处理,否则垃圾袋混进去再拆出来,一则不卫生,同时也造成劳动的浪费。

  窃以为,在推行垃圾分裂的开始阶段,有关部门应向居民免费提供这种专门的可降解的无害垃圾袋,等到习惯形成后,再由居民自行购买。这种做法,虽然开始成本较高,但比之用普通塑料袋,是十分必要的,居民也应该对此买单。



  至于干垃圾和可回收垃圾,不建议由居民进行处理而应该集中交给专门的人员进行处理。原因很简单,干垃圾和可回收垃圾都是不能被大自然直接化解的那种,而且多数是复合材料、人造材料,如塑料金属等。这类垃圾多种多样,一般居民实际很难区分,即便区分,实际也要进行后期处理,造成重复劳动。


  从这个角度上说,不如将可回收垃圾划入干垃圾的范畴,这样可以一起打包,由后期人员去专业分拣,没必要把这个责任放在居民头上。


  当然,目前很多居民其实是将可回收物卖给收垃圾的人换点买菜钱,这个不妨鼓励。如果嫌麻烦,直接并入干垃圾也无不可(事实上每个小区都有人专门去垃圾箱里挑拣可回收物)。



  除了做有害垃圾、湿垃圾、干垃圾的区分外,居民通常还有一种,那就是大件垃圾,比如一些损害的桌椅家电等,这个通常也有让收垃圾的人来处理或变卖,但也有一些是不收的,这就造成了大件垃圾丢在垃圾箱边上的乱象。


  对于这种问题,建议每个小区分季度集中处理。换言之,如果大件垃圾能够被收走最好不过,如果不能,最好由小区规定每个季度定一天集中收取,这样既方便了居民,也减轻了环卫部门的工作。


  事实上,目前每个小区都有收垃圾的专门人员,可回收物和旧家电本身是其业务范围,如果推行垃圾分类,也不妨利用起来,包括他们之前不肯收的大件垃圾,完全可以由他们收了后交给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并获得一定的报酬,这样就很好的解決了两头不管的问题。



  简单说,居民废弃物其实就是四类,第一是湿垃圾(厨余垃圾),第二是干垃圾(可分拣可回收的小垃圾),第三是有毒垃圾,第四是大件垃圾。


  从比例上说,第一类大概占据60/%,第二类在30%,三、四类的有毒垃圾和大件垃圾都是很少的,一年也就是那么几回而已,完全没有必要和干湿垃圾并列。


  如果垃圾分类主要集中在区分干、湿垃圾的话,基本上不会对居民造成困扰和额外负担。大体而言,基本和从前一样,每个门洞前设置干、湿两类垃圾筒就够了。


  老实说,现在一些举措更像是让老百姓学习再学习,说难听点就是折腾百姓,是那些坐办公室的拍脑袋想出来的,尤其投放时间,纯粹扯淡。


  不得不说,如果政策太不通人情,让居民无法正常抛垃圾,带来的后果很可能是恶意报复,比如直接扔大马路上什么的。如果是这样,未免就太违背环保的初衷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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